唐代刑罚体系的演变——以杖刑为中心的考察
唐代刑罚体系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有新的调整,其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先后制定了有别于律文规定的先决杖、脊杖、臀杖、重杖等杖刑,在《唐律》之外,形成了一个刑罚补充体系,以格的形式颁布实施。它们和各种主刑相结合,成为唐代刑罚体系的新内容。大中七年出台的折杖法,只是作为笞、杖刑本刑的执行刑,而笞、杖刑仍是五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被废除,依然是唐朝在行的法定刑。
唐代、刑罚体系、杖刑、折杖法
D924.13(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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