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船厂"与近代吉林城市消防变迁——以宣统三年吉林省城大火为中心
宣统三年(1911)四月,吉林省城吉林市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引起这场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城市建筑风格不利防火,二是消防力量相对不足,三是官府扑救不力.火灾结束以后,吉林市进行了以消防为中心的城市重建.在政府统一规划下,拓宽街道,制订临街房屋样式,限制各种易于引火的木制品的使用,还制定了其他一系列加强消防的办法.社会各界也开始创办各类民间救火组织.
吉林市、火灾、清政府
K2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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