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英格兰租佃权的历史考察
在19世纪的英格兰,租佃制是主要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对承租者在租期内的未耗尽改良措施进行补偿是英格兰租佃权的主要内容,这源自任意租约中佃农所享有的收割庄稼权,原本是普通法及地方习俗通过帮扶在主佃关系中处于弱势位置的佃农来促进农业发展的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地主越来越依赖于承租者对租地的投资与改良,这导致主佃关系从一种封建依附性的契约关系向商业关系转变.在此背景下,租佃权这一地方习俗既不能充分保障主佃双方的权益,也不匹配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议会以立法法案的方式接纳租佃权是一种经济理性,即议会通过重新界定主佃权利边界促使土地、资本与劳动力优化配置,这是商业社会精神在议会立法决策中的体现.租佃权问题也说明作为英国法中不同法律渊源的普通法和制定法并非绝对对立.
19世纪、英格兰、租佃权、未耗尽改良的补偿、主佃关系
K561.43(西欧)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CSS032
2021-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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