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873.2007.03.005
明及清初"歇家"参与赋役领域的原因和方式
自明中叶起,"歇家"以仓场为中心,利用其各种功能,在为纳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他们还与各色人员互相勾结包揽了纳户赋役上纳,成为了在仓场支配纳户行为的核心力量,明政府为了利用和控制这股力量,大规模把"歇家"编为仓役.结果仓内仓外尽是"歇家",形成了"盘踞仓场型歇家"群体.清初针对仓役"歇家"把持仓场的情形,采取了革除仓役"歇家"之名和分化"歇家"职能的措施,在这场变革中,仓役"歇家"之名逐渐销声匿迹了.与此同时,在粮长和里甲赋役征收体制解体和崩溃过程中,"歇家"利用其各种力量和关系,开始大规模揽纳赋役,逐步成为赋役征收的主力之一.这种"歇家"以州县粮里为活动中心,根据其包纳方式可概称为"粮里型歇家"和"保歇型歇家"两种.
货币化、仓场型歇家、粮里型歇家、保歇型歇家
K24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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