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77.2012.19.020
养老“文书”
养儿防老,儿多分家.在我们胶东农村,养了多个儿子的家庭,待一个或两个儿子结婚后,一般要分家(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也有分家的).而且是,儿子越多的家庭,分家就越早.分家,要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对儿子儿媳赡养父母的义务进行书面约定,并写成文书.这种分家的文书,在我们家乡叫做“分书”.
我父母一共生育了我们四个儿子,我排行第三.大哥是1975年结的婚,到1976年有了我侄子后,我们家里的人,增加到了12口.老少四代人,进出三间旧草屋,不方便的地方日渐显多.那年春天,父母拿出全家多年的一点儿积蓄,生产队提供了土坯、麦秸草还有人工,我们家盖起了六间新草房.母亲说:“老大,眼下房子也有了,你就出去个人过日子吧.”大哥觉得自己结婚才一年,就跟父母分家,有点儿不好意思.而父母则怕日子长了,跟我大嫂生出摩擦,不如和和气气地分开过好.按我们老家的规矩,分家是要请老舅来主持的.可我们的两个舅,早已疾病缠身,行动不便,不能到场.父母就商议着,让生产队的队长和会计来办理此事.
I06(文学评论、文学欣赏)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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