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65.2020.01.006
如何(不)对数据进行征税
数据、持续用户关系、价值创造、联结度规则、国际税收、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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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经济数字化下国际税收规则变革与我国税法的应对研究"项目编号:18YJC820085、2018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经济数字化下国家税基问题研究:理论发展、立法实践与路径前瞻"课题批准号:2018EJB001、中国法学会2018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互联网经济下的税收问题研究:以平台为中心"[课题编号:CLS 2018 D95]和 2018年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跨学科财政基础理论创新课题"数字经济背景下全球价值链中的国家税基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文同时受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
2020-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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