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765.2018.02.010

单位走私犯罪中的主从犯相关问题研究

引用
单位走私犯罪往往和共同犯罪相互联系,正确区分主从犯是司法机关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单位走私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中,应当认定单位内部人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使得理论和司法实务能够较好的逻辑自洽.以此为基础,笔者对单位走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主从犯认定问题,提出了以行为分工为主的四个方面认定依据,并对单位和其他单位、 单位和自然人以及单位内部人员的共同犯罪等三种共同犯罪形式,进行了类型化的分析,提出认定主从犯的具体方式.

走私犯罪、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主犯、从犯

39

2018-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8-11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海关与经贸研究

1674-1765

31-2007/F

39

2018,39(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