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65.2018.02.010
单位走私犯罪中的主从犯相关问题研究
单位走私犯罪往往和共同犯罪相互联系,正确区分主从犯是司法机关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单位走私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中,应当认定单位内部人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使得理论和司法实务能够较好的逻辑自洽.以此为基础,笔者对单位走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主从犯认定问题,提出了以行为分工为主的四个方面认定依据,并对单位和其他单位、 单位和自然人以及单位内部人员的共同犯罪等三种共同犯罪形式,进行了类型化的分析,提出认定主从犯的具体方式.
走私犯罪、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主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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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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