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65.2017.06.009
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法律思考
通路、 通航、 通商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而通路、 通航、通商的前提互联互通.国务院出台的"三互"改革方案(信息互换、 监管互认、 执法互助)是实现互联互通的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超越地理、 行政区划的"大通关"理念,规划实现沿线各国海关、 国内口岸各部门、 各海关之间互联互通."通关一体化"改革是在此背景下以实现全国"多地通关,如同一关"为目标,设计任何一地货物报关后,不再需要再次申请报关的制度.从应然角度,任何改革必须在法治背景下操作.因此,用法律思维思考通关一体化改革内容,分析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与通关一体化改革相配套的制度的建议就成为必然.
通关一体化、三互大通关、海关法治
38
TP3;F12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15ZS091
2017-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