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765.2017.06.007

从逃证走私入罪问题审视国家限制进出口商品范围的立法完善

引用
将逃证走私行为入罪作为两高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所明确的重要事项,旨在依法加强对逃证走私违法活动的打击与处罚力度.限制进出口管理范围的清晰厘定是依法确定"逃证走私入罪"范围的基本前提,而恰恰在此方面目前尚存在若干疑难和争议.因此,本文重点围绕限制进出口管理范围厘定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逃证走私入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国家限制进出口立法的若干建议.

逃证走私、司法解释、限制进出口、立法完善

38

D922.16;F752.6;G641

2017-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4-8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海关与经贸研究

1674-1765

31-2007/F

38

2017,38(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