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设置问题浅析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是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并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制定的,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海关执法及进出口企业申报的重要参考工具书,它的权威性毋庸置疑.但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商品的认知和分类发生改变以及其自身的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设置仍存在一定问题,迫切需对其进行系统分析并加以修改和完善,以提高相关政府部门执法水平和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参照《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设立、调整、合并、删除品目及子目的基本原则,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的相应设置标准.

进出口税则、商品归类、本国子目、协调制度

36

D02;F12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0-10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海关与经贸研究

1674-1765

31-2007/F

36

2015,3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