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中二度创作的艺术表现力
声乐表演中表演者对原作品的二度创作需要具备充分的艺术表现力,以实现对原创作者的尊重,践行服务受众的艺术使命.表演者应当努力锻炼内心听觉,多角度领悟原创作品的内涵,加深实践探索和领悟,从而更好地展现二度创作的艺术表现力.
声乐表演、二度创作、艺术表现力
J602;D923.41;G212
2013-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13
声乐表演、二度创作、艺术表现力
J602;D923.41;G212
2013-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1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