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证制度之完善——基于对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思考
证人不出庭作证,而法庭上书面证言通行无阻,是我国司法实务界面临的一个"顽症".其原因在于:法律没有顺应人们"趋利避害"这,人之常情,制定相应的合符理性、正义的规定与应对措施,实务中也没有将某些具体制度落到实处.针对此"顽症"我们所能做的主要是:"补足"应对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强制性措施-为证人作证提供抵御来自因作证而可能招致报复之箭的"档苛牌";落实证人经济损失补偿权.另外,确立证人拒证权,以达显法律的理性与正义.
作证制度、证人不出庭、原因、对策
D915.13;F842.684;R197.323
201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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