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生”与“死”以美、日为借鉴的社会学研究
本文尝试以美、日两国的法制史、社会史为基础论述少年司法制度的社会历史生成机理,并指出有关少年司法、“未成年人”的问题意识的形成都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书写文化的出现使得儿童与成人之间产生了质的区分,而工业化、城市化和核心家庭则改变了人们看待儿童的方式,由此现代儿童得以发明。未成年人以现代儿童为蓝本被创造,构成了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预设和实践基础。随着新的媒介环境和个体化趋势的展开,儿童自身和人们看待儿童的方式都发生了改变,直接导致了未成年人形象的消解,进而促成了两国少年司法的成人化。
少年司法、未成年人、社会学研究、日本、美国
36
D92;D9
2016-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9页
21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