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03.10.009
制度创新:非政府组织生存与发展之路--以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为例
@@ 近年来,在国内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公民社会”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或价值取向来重新探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中国的非政府组织问题自然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在研究公民社会问题的学者看来,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GO--编者注)是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核心要素,它们的兴起和活跃正是公民社会主体性力量的彰显.不管公民社会作为一种分析的框架是否适用于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大陆的出现确实已成为了事实.因为如果说在旧体制下,中国社团组织基本上隶属于党政系统,作为政府控制社会的另一种手段,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性质,那么,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在市场机制启动较早较成熟的地区已涌现出了许多从民间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它们从事着公益活动,明显带有非政府组织的特征:非官方性(民间性)、独立性(自主性)、自愿性、非赢利性、公益性(俞可平,2001.1:119).
制度创新、非政府组织、组织生存、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公民社会、中国、市场化改革、组织性质、组织问题、自发形成、学者、市场机制、社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问题、民间、控制社会
C91(社会学)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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