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23.01.011
颜色本体的关系论表征
颜色关系论一反将颜色视为某种物理性质或自成一类的独立性质的看法,主张将颜色定义为主体、客体以及感知环境的三位关系,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物理论、原初论等颜色理论的局限性,凸显了主体感知变异在颜色性质认知与表征中的独特作用.然而,颜色关系论似有将主体对客体颜色的感知表征混同于客体颜色本身之嫌,未能恰当地将颜色的形而上学性质与颜色的认识论特性区别开来.更加科学合理的颜色本体论表征应当兼顾颜色的主客观性质,择取一种辩证、动态、多维的理论进路.
颜色性质、关系论、三位关系、感知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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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30(语义学、语用学、词汇学、词义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ZX071
202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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