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18.03.009
CISG视角下违约获益追缴制度探析
CISG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领域的重要公约.为了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领域的纠纷,CISG构建了一套以违约损害赔偿为基础,以返还和具体履行为补充的违约救济体系.尽管这套救济体系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均颇为有效,但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却显得有所不足,尤其是当守约方遭受的损害难以证明,且违约方又通过恶意违约而获益时.违约获益追缴制度的引入有助于弥补公约的相应不足.尽管两大法系就违约获益追缴制度尚存在不同认识,但这并不妨碍公约的解释与适用.CISG视角下违约获益追缴制度有两种潜在的实施路径:其一,将违约获益作为损害计算的基准和考虑因素;其二,基于诚信原则引入违约获益追缴,并视之为独立的违约救济方式.
CISG、违约获益追缴、比较法、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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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助14ZDC016;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017-1-004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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