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6522.2017.06.003

个人信息的身份识别标准

引用
在信息时代,世界各国主要通过传统的隐私法以及新兴的个人信息法来规制个人信息利益.隐私法和个人信息法承担着不同的制度功能,但都以个人信息为主要规制对象.法律适用需要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与范围,而身份识别标准被各国隐私法和个人信息法普遍采纳.但是,随着技术进步以及社会变迁,身份识别标准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特别是一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的侵扰行为,即便不涉及身份识别,也应当受到隐私法或者个人信息法的规制.

信息隐私法、个人信息法、身份认证、信息隐私权、安宁隐私权

34

DF52(民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14YJC820069

2017-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28-4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7-6522

31-1223/C

34

2017,34(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