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15.02.002
从“宗教自由”到“宗教接触”:奥巴马政府国际宗教自由政策的新转向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法》自1998年出台后,推动“国际宗教自由”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令世人遗憾的是,它提倡宗教自由、减少宗教迫害的美好愿望不但没有实现,反倒增加了更多有害的形式:宗教恐怖主义以及跨国恐怖主义。“宗教自由政策”之所以难有成效,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完全从美国的视角理解和看待“宗教自由”。2013年8月“信仰共同体倡议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美国不再专注于“宗教自由”,而是强调与海外宗教领袖与团体的交往,以此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更有效的人道主义援助,促进包括宗教自由在内的多元主义和人权的发展。从“宗教自由”到“宗教接触”,就整个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政策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不仅意味着人事上的变迁,更是奥巴马政府对于备受争议的国际宗教自由政策做出的战略性调整。
国际宗教自由法、宗教接触、基督教右翼、美国
B928(宗教理论与概况)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2YJC73001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 BZJ002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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