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12.03.001
对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的反思——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本质、成因与对策
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个悖论:一方面,基金快速增长,支付能力空前提高;但另一方面,在剔除财政补贴之后,却有半数省份企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状况存在的这种巨大差异性,是各省之间不同的历史债务、制度赡养率、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流动空间分布等四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全国统筹,因为在全国统筹条件下,14个省份的当期支付缺口将会被养老保险基金的快速增长和支付能力的空前提高所“内在化”.但是,统筹层次提高到全国水平将存在普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最终有可能致使养老保险制度陷入较大的财务风险之中.这就是目前仍以县、市统筹为主,只有四五个省份实现省级统筹的主要原因.基于这个分析,在一定时期内,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其结果必然是一方面推动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十分落后和投资回报率十分低下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宏观运用低效.为此,改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迫在眉睫.
养老金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缺口、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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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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