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11.05.007
善恶观:可欲为善、公意为善
善恶是人类价值的基本形态.扬善去恶是人格修养的基本准则.然而,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认识得并不很清楚.一种常见的观点是把善恶视为一种固定不变的客观品质或属性,善即理性、利他之举,恶即欲望、自私之举.其实这是经不起事实考量的.另一种历史上流行的观点是用苦乐定善恶,认为善是给我们带来快乐的行为,恶是给我们造成痛苦的行为.其实这也经不起推敲.苦乐与其说是善恶的决定者,毋宁说是美丑的决定者.事实上,善恶是由包含私欲的社会公意决定的,满足者为善,背离者为恶.人类有超越历史和国家民族的社会公意,这就构成了善恶的普适性;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度民族有不同的社会公意,这就决定了善恶的相对性.
善恶、理欲、人我、苦乐、公意、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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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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