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9.06.008
试论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原则
公共利益原则创设了一种新的机制,向各国反倾销调查及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更为理性的理念引导和更为成熟的模式示范.公共利益原则的致力方向是:反倾销以保护本国产业为出发点,而以社会整体福利最优化为落脚点,由此而达到反倾销效应的最优化.公共利益原则体现了反倾销法的一种发展趋势,加拿大等不少国家和欧盟及WTO先后在反倾销法中对公共利益原则加以考虑.我国立法对公共利益原则的确认,标志着我国反倾销制度在立法观念和立法技术上的进步,但由于已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关于公共利益原则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未能充分体现公共利益原则的价值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缺乏可操作性.为在我国反倾销中强化公共利益原则,建议:进一步完善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的制度规定,在反倾销调查中实施独立的公共利益审查,在反倾销应诉中重视公共利益的抗辩,健全利益评估与衡平机制.
反倾销、公共利益原则、立法、抗辩、评估与衡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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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国际法)
上海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05TS01
2010-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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