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7.03.025
对构建我国税会差异"三元"协调模式的思考
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不同是税会差异产生的本质原因,但世界上却存在着将税法与会计标准高度重合的成功范例,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我国会计目标的界定和税会差异的协调.通过对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分析及会计目标的确定,作者提出了针对上述三类企业的"税会差异"的三元协调模式.
税会差异、"三元"协调模式、会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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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2(财政、国家财政)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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