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6.03.014
穿行于价值与事实之间--犯罪学的本体反思与范式演进
犯罪学的本体与范式都存在着价值与事实的重要分野,在其本体反思上应当确认犯罪作为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在其范式上应当坚持价值关联的实证嵌入.面临着转型社会挑战的中国犯罪学研究,不宜试图穷尽犯罪的终极真理,应当在扎实推进犯罪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努力为组织对于犯罪的正式反应提供理性化平台, 为社会公众提供关照自我的视角.
价值、社会事实、犯罪学、本体、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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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2.3(诉讼法)
200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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