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5.01.005
郑武公灭桧年代补证
周幽王九年(前773年),郑桓公遂东寄帑贿于虢、郐;大致在周幽王十年(前772年)时,桓公袭郐而取其地.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后,桓公之子武公继续伐郐夺邑;周平王二年(前769年),郐国灭亡,武公遂从郑(在今陕西省华县市)东迁于郐国故地--新郑(在今河南省新郑市西北).可见,袭郐而取其邑者为桓公,灭郐而迁郑者为武公.
诗经、作者、创作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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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2
200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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