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3.03.006
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意义系统
文学作品不是物化的、静态的存在,而是动态的、观念的存在;文学作品不是由作家独立创作完成的,而是在文学活动中,经过文学创作者、文学传播者和文学接受者的共同努力完成的,它经过了文学手稿、文学文本和文本图景等三个基本阶段.文学作品的意义系统是一个变量,而不是一个定量,文学手稿的能指、文学文本的能指和文学接受者确认的文本图景等六个因素和变量构成文学作品的意义系统.
文学活动、文学作品、文本图景、存在方式、意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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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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