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完善——以民法总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及两次审议稿为视角
根据民法理论及域外立法实践,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自甘风险、受害人同意、意外事件等情形.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以草案、二次审议稿和三次审议稿为视角,适应整体和谐一致的立法格局,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上,增加不可抗力作为侵权免责事由和调整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在未来民法典中的位置;微观上,增加自助行为、自甘风险、受害人同意和意外事件作为免责事由,科学设计它们在整个体系中的位置,使得《民法总则》与《侵权责任编》整体协调有序,作为一部划时代意义的民法典,使其真正成为权利保障书.
免责事由、自助行为、自甘风险、受害人同意、意外事件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8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