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27.2018.11.162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研究——以比较法为视角
本文以比较法的视角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证明妨碍规制的学说,英美法系主要包括直接为终局判决、排除妨碍者的证据提出、指示陪审团对妨碍方作出不利推定、判决妨碍方负担费用.大陆法系主要包括证明责任转换说、自由心证说、证明标准降低说和拟制自认说.在考察了域外的相关经验后,结合我国在证明妨碍制度在立法位阶、覆盖范围、救济与制裁方式上存在的缺陷.笔者提出根据妨碍者主观过错、被妨碍证据的重要性为考量因素以多元化的方式对妨碍行为进行救济与制裁,以期能够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
证明妨碍、比较法研究、多元化法律效果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