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0020.2007.04.021

装运港船上交货托运人的认定

引用
在海商法实践中,我国海商法对装运港(FOB)贸易术语的托运人的认定,争议最大的是提单托运人一栏记载买方还是卖方,其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从而提出解决托运人争议的对策,卖方和买方均视为托运人,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卖方在占有提单期间,对提单享有合法占有权和提单项下货物的物权.

海商法、装运港船上交货、国际贸易术语、托运人、提单

10

F740.4(国际贸易)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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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学报

1671-2730

31-187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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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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