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法理困境与改革重构
从基本医疗保险法理视角释明个人账户基金权属及其运行机制,有助于破解个人账户制度改革之认知难题.个人账户基金"建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之上,属法定公共基金的一部分;个人账户制度是内嵌、贯通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流程的重要运行制度;参保人履行缴纳保险费义务,对个人账户享有门诊、购药等待遇给付请求权.个人账户制度的建立,在促进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转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负荷性,违背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共同责任原则、现收现付财务运行规则是其根本缺陷.改革的治本之策在于,回归基本医疗保险法理,着眼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结构性优化,对个人账户制度进行体系化改革,将个人账户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打破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割裂异质的运行机制,重塑统筹共济保障机制,重构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内容,牵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尽快定型和法治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共济保障机制、社会共同责任原则、现收现付财务运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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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2;F840.684;R19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4-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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