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路径的选择研究
为了有效防止传统体育非遗在传承的过程中流失或消亡,应当加强对体育非遗的法律保护.可以选择著作权和专利权对我国传统体育非遗进行静态性保护,同时选择商标权对传统体育非遗进行动态性的保护,即对其开发利用着手保护.为使我国的传统体育非遗能够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应当加快专项立法和地方立法,同时还要逐步完善与体育法相配套的法规.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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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1(体育理论)
2017-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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