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076.2011.09.008
以基层自治的重建加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中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但是现实中其具体制度尚不完善,根源在于主体性的缺失.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但其本身也存在主体认识错位的现象.通过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体性重建,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是一项事关农村基层经济、文化、民主建设的重要命题.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体性重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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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1(体育理论)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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