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22.08.023
财务共享模式下建企的增值税管理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成为我国实施营改增的四个行业之一,建筑企业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改为现行的增值税纳税人,逐环节征收,逐环节扣税,减少了建筑企业营业税的重复纳税情况,助力建筑行业上下游纳税管理及其风险控制方面的衔接更为顺畅,从而使产业链从道道征收到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从实施效果看,我国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分别累计减税约 5700 亿元、6500 亿元、1.1万亿元,有效帮助建筑企业降低税负.但同时增值税链条抵扣、征管严苛,税率、税款金额、纳税义务时间等规定繁琐细碎且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变更完善,而建筑业施工项目不集中,多为跨区域经营,采取增值税异地预缴政策,这使得建筑业增值税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互联网+税务"行动的实施比如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金税三期、金税四期等增值税系统升级等提升了相关业务办理的便捷性、高效性,同时也扩大了相关数据的分享范围,因此提高建筑业增值税管理水平更显急迫.财务共享模式是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下衍生的产物,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可将建筑业的业务财务高度融合,进行统一管理.如何在财务共享模式下推动建筑业的增值税管理,是信息技术时代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财务共享模式、增值税管理
F275;F812.42;TP311.52
2022-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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