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21.05.038
实际施工人对总承包商构成的法律风险
重复支付工程款
案例.A公司承包了某大桥工程后,将工程分别分包给B公司和C公司,C公司将工程又全部转包给D公司施工.之后因C公司拖欠D公司工程款,D公司对A公司、C公司提起诉讼,A公司虽然主张已经向C公司支付了工程款项且与D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法院判决被告C公司向D公司承担支付工程款、延期付款利息责任,同时判决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A公司被法院共计执行200余万元结案.
202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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