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20.11.027
施企分公司的合规管理
施工企业分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法律实体,施工企业的分公司为了便利经常会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分包分供协议,甚至签订施工合同.但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而是从属于总公司的法人人格之下.因此,分公司从事经营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分公司的合规监管,引导分公司建立适应自身业务风险的内部合规体系,避免因疏于监管和所处行业、地域的不同导致分公司的合规风险向总公司传导.
2020-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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