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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9251.2016.12.019

资质不是要淡化,而是要取消

引用
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建筑业资质制度,对于当时规范行业行为、助推民营建筑企业发展,使各种所有制建筑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相对公平地在市场上开展竞争,确实起到了一些历史性的正面作用. 但是,三十多年后的今日,现行建筑业资质制度已经被异化,已经完全不适应行业发展,甚至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最大的绊脚石,应该予以完全取消. 现行资质制度的“谬”“误”“过” 现行资质制度可以用“谬”“误”“过”三字概括之. 先说“谬”.“谬”之一:我国的资质标准不仅将施工行业按部管按条划分专业,按规模划分等级外,还对各专业各等级应具备的专业人员类别与数量、拥有的工程机械设备的类型与数量、过往工程业绩,甚至信息化应该怎么实施,技术中心应达到什么等级等等都规定的死死的,这就导致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高度相似.企业之间没有了差异化,同质化竞争相当严重.

资质标准、制度、行业发展、企业发展、建筑业、专业人员、同质化竞争、设备的类型、资格审查、正面作用、行业行为、施工行业、技术中心、划分等级、工程业绩、工程机械、信息化、所有制、起跑线、企业站

X92;G21

2016-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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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管理

1001-9251

11-2651/F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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