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15.05.037
123施工融资模式化解五亿债权危机——东北某综合项目债权危机救济实战
开发商资金链断了,垫资还是融资?
去年12月15日,我在T市一家央企下属的C承包商管理层会议上,为他们评估继续垫资的风险,他们第二天就准备签一份协助B开发商融资的保理协议.我了解到如下情况.
B开发商在东北W市开发一个20万平米的综合项目,业态包括住宅、办公楼和商铺,主要由5幢百米高层组成.该项目土建部分由C承包.施工合同约定:合同暂定价5亿元,地上五层顶板完成后开始支付已完成工程量75%的进度款.到11月底,地上五层顶板完成,C承包商已完成工程量1.68亿元,B开发商应支付1.26亿元.然而,B开发商却分文未付.因为它的母公司——一家位于西北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A集团资金链断了,连发行的债券也开始违约.由于A集团主业煤矿开始长期萧条,加之银行信贷收紧,B开发商彻底失去了融资能力.
2015-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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