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14.07.021
混合所有制只是一种手段
混合所有制的目的是市场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全会也明确指出“市场化”是经济改革核心,要紧紧围绕这一核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所以,我们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就是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
市场化的基础是政府职能转变.国有企业“市场化”就是要去行政化,其关键就是政府能否真正做到简政放权,向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也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础.如果地方政府没有深刻领会、认同党中央的思路和意图,舍不得放开国有企业的权和利,那么混合所有制很有可能变成是一种形式,行政干预依然,国有股一股独大,非公资本没有话语权,很难有意愿参与.与此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涉及到产权转换,如果没有科学的评估体系,公开透明的交易方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等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那么混合所有制改革很容易沦为一场国资流失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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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D6
2014-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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