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14.07.006
既存在优势也会有弊端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的共同体.”从管理理论上来讲,混合所有制是指由国家、集体、私人、外商等两方或多方共同投资兴办的企业.包括各方共同出资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由不同所有制企业、个人、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建的紧密型联合企业.作为施工企业,是否可以尝试采取混合所有制,利用一些优势,突破一些难点,改变一些现状呢?本文尝试着进行了一些思考分析.
混合所有制、所有制经济、非国有资本、不同所有制企业、投资项目、基本经济制度、八届三中全会、资本所有者、非公有资本、员工持股、相互融合、事业单位、实现形式、施工企业、联合企业、经济发展、交叉持股、集体、国有经济、管理理论
F01;F27
2014-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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