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12.08.036
探析建筑类央企(下)
第五类:非主业但所属企业从事有少量建筑业务的央企.共计28家,详见表5.
综上,在国资委管理的117家中央企业中,从事有建筑业务的有67家,占57.3%,其中以建筑业为主业的有21家,占17.9%,详见表6.为便于表述,本文将从事有建筑业务的中央企业(含二三级企业)统称为建筑类央企,将以建筑业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简称为建筑央企(或中央建筑企业).
建筑业务、中央企业、建筑企业、国资委、管理
TU-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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