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11.10.022
总分包合作的风险控制
总分包合作风险主要包括分包合同内容及形式不合法的风险、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风险、挂靠或允许他人借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风险、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风险、以包代管的风险、业主指令分包风险等.对总分包合作风险的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资信申报制度,建立完善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建立完善的合格分包商资信申报制度是一切活动的前提.对分包商我们按照自愿、互信的原则,实行合格分包商准入制.在积极与原有分包商合作的同时,不断扩大范围.根据以往经验我们总结出了一套适合施工企业的合格分包商资信申报条件.按照制度要求,无论内部和外部的分包商,如要承担相关施工任务,只有满足要求并且经过总包单位分包商资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够从事相关施工任务.凡被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单和禁用劳务分包商名单的,不予接受其资信登记申请.
总分包、合作风险、分包商、资信登记、施工任务、申报制度、劳务分包、分包合同、商名、内容及形式、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包代管、施工企业、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不断扩大、准入制、分包人、总结
F27;F25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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