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11.09.043
向审而不决的结算顽症说“不”
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发包人通常应在30日至90日内审核完毕.然而,实际并非如此,发包人一年审核结算完算快了,两三年审核完属于正常,四五年还在审核中的并不少见.发包人为什么审核拖延这么久呢?除了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不齐全的原因外,更多的原因是:有些项目有争议;公司内审结果,社会审价单位不认可;社会审价结果,领导不认可;领导认可的审价结果,财政审计不认可等.然而,这些往往是借口,发包人想占便宜才是实质.结算审核完毕后应支付的结算款通常占结算造价的20%- 40%,拖延审核结算就意味着几乎无利息的拖延支付结算款.如今民间融资年利率至少在25%以上,甚至地方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的综合年利率也在15%以上,发包人找种种借口拖延审核结算就是再正常不过了.
竣工结算、顽症、发包人、结算审核、不认可、审价、年利率、结果、承包人、资料、支付结算、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平台、内审、民间融资、领导、结算造价、合同约定、法律规定
TV5;TU7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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