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07.12.035
《劳动合同法》立法新意
@@ 新意一:明确了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一个纲领性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之说并不意味着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保护或者排斥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只是强调在双方合法利益保护的基础上,对劳动者给予倾斜保护,不会导致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失衡.另外,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也强调了对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合法权益、合法利益保护、劳动者、立法宗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双方主体、权利失衡、倾斜保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基础、纲领
D92;F2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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