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06.09.004
构建非诉法律服务体系——中建一局集团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前移经验谈
@@ 非诉讼法律业务是继诉讼法律业务之后、伴随着市场竞争主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于法律工作而言,非诉法律业务属"后起之秀".此类业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主要目的在于防范法律风险,力争将法律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其在产业链中所处的特殊地位、施工过程中很强的专业性、建筑市场不规范引发的工程款追索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决定了法律工作对其维权所具有的绝对重要意义,而非诉讼法律业务则是重中之重.下面就我们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些做法略作陈述,与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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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0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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