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06.06.007
国企如何参与BOT项目
@@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
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政府直接投资、私人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最终控制权、财产所有权、效率低下、利益平衡、理论、经营项目、建设项目、核心结构、公众、公益事业、公共利益、公共服务、财力、投资者、投资人、私营化、不管项
F4(工业经济)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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