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51.2006.02.009
铸盾防患于未然
@@ 挂靠行为在工程招标投标时并不容易发现,但到了施工时就基本上暴露无遗.打击挂靠行为,就要掌握充足的证据进行认定.为此,可在工程招标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以下情况视为项目经理不到位项目经理不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或监理方强调必须参加的重要会议;连续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一个月内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情况发生两决;累计五次缺席工程例会;三次离开工地前未向监理方提交书面报告;一个月内在工地时间不满2/5;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1/3.这样就能够方便地掌握挂靠施工的证据、准确地进行认定.
工程招标、项目经理、例会、监理方、工地、重要会议、证据、招标文件、招标投标、行为、书面报告、挂靠施工、总工期、工时
F28;R47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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