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本土化路径
法官知法的诉讼构造保证了法官独立适用法律,但也埋下了法律适用突袭的隐患.为解决该隐患,大陆法系部分国家明确了法律观点开示义务.该义务在我国经历了从一般法律释明到具体法律观点释明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具备了较为完整的法律观点开示内涵.我国的法律观点开示义务虽然最早溯及于 2002 年《民事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而 2019 年修正之后的《民事证据规定》五十三条更接近学理上关于法官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通说,但该条的具体适用仍须通过类型化分析予以明确.通过分析每一类适用类型与规范本旨的契合与否,可以得出 2019 年《民事证据规定》第五十三条各种适用细节的应有之义,以此作为建构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官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规则体系.
法官知法、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突袭裁判、辩论权
5
D925.1(中国法律)
202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