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为文章 ——《学书札记》之三十七
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对于文化人及其事迹的取舍有一条标准:『若止为文章,便可删去.』这就是众所周知的『通鉴不载文人』,也是宋人以『士当以器识为先,一号为文人,便不足观』的最好证明.这里的『止为文章』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论人,即这个文化人不具备器识为先,而是以做文章为专职立身处世于这个社会的;其二是论文,即他所做的文章不是『经国之大业』的载道之文,而是纯粹文学意义上的文,用康德的说法,即为『纯粹美』而区别于『依存美』.
2020-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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