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17.2009.04.057
论未成年子女能否成为离婚损害赔偿主体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及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方配偶,笔者认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过窄.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不仅是无过错方配偶还应包括未成年子女,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论证.
离婚损害赔偿主体、亲权、第三人休克损害
D923.9;U491.31;X55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0-161
10.3969/j.issn.0257-5817.2009.04.057
离婚损害赔偿主体、亲权、第三人休克损害
D923.9;U491.31;X55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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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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