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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257-5817.2009.04.057

论未成年子女能否成为离婚损害赔偿主体

引用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及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方配偶,笔者认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过窄.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不仅是无过错方配偶还应包括未成年子女,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论证.

离婚损害赔偿主体、亲权、第三人休克损害

D923.9;U491.31;X55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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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7-5817

37-1032/I

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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