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17.2009.01.017
茅盾美学思想又论
在2007年11月<山东文学>发表的<茅盾个体与社会相统一的美论思想>一文中,阐释了茅盾从人的本质入手,准确地把握到了文学艺术的特殊价值.本文着眼于茅盾的整体学术思路,进一步阐述了他的个体与社会相统一的美论思想.强调审美的态度必须与为人生的艺术消除距离,文学作品必须要有创新性.他的美学思想既与感性原则相排斥,又与知性原则相排斥,形成了显著的理性原则.他的美学思想结构中既有社会环境的因素,又有生理心理的因素,而其基础和本体却是作为社会关系中存在的人.他的美学紧紧环抱着作为社会物质实践的主体,即大写的人,从而使他的美学思想时时闪耀出中华民族古老文化传统的"实践理性"的光辉.
茅盾、个体、社会
I210.96;A81;G02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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