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0257-5817.2008.06.021

方言辩证法在普通话韵母教学中的运用

引用
@@ 在韵母方面,山东方言与普通话的差异较多,但在音色上区别较小,发音人往往不易发现韵母方面的错误和缺陷,从而导致语音的不标准.所以,韵母部分是山东方言区学生学习普通话的重点和难点.从当前普通话的课堂教学来看,由于部分教师教学方法单一、缺乏针对性,导致教学效果普遍不理想.本文结合山东方言韵母的特点来探讨一下方言辩正法在普通话韵母教学中的运用.

教学中的运用、辩证法、普通话

G641;H102;B024

2008-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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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学(下半月)

0257-5817

37-1032/I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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